如前所述,癌也存在幹細胞,而且當癌症發病時,其性質就確定了。
癌症中的幹細胞在1997年被發現。由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約翰·迪克教授在白血病細胞中發現。
此後,又相繼在乳腺癌、腦瘤、食道癌、肝癌、大腸癌中發現,從而證實其會促使癌症復發和轉移。
慶應大學醫學院的近藤誠醫生指出。癌細胞產生後,其遺傳基因不斷變異,惡性程度提高,癌細胞浸潤周圍組織,並進一步轉移到其他臟器——這種多階段致癌說是錯誤的。。
一開始就存在若幹不同性質的癌細胞,而制造出這一切的根源就是癌症幹細胞。因此,當癌症幹細胞生成時,癌細胞的性質就已經確定。如果幹細胞有轉移的能力,則由此產生的癌細胞也有轉移的性質。
據說這樣的幹細胞占癌細胞的2%左右。但是,因為抗癌藥和放射性療法都無法根除癌症幹細胞,所以之後還會不斷復發和轉移。也就是說,不能防止復發和轉移是因為沒有消滅癌細胞的根源——幹細胞。
通常,發現癌細胞時,基本上都會采用抗癌藥、放射線。手術這三大療法。即使出現了復發和轉移,基本上也只會認同這三大療法是保險療法,所以多數醫生會這樣建議。
媒體上常會報道著名大學醫院的癌症治愈仁,從中可以發現,公布的治愈率多為70%至80%。但是,如果成績真這麽好,為什麽癌症導致的死亡率卻沒有減少呢?
實際上,日本死於癌症的人數正以每年1萬人的速度增加,現在已有超過35萬人死於癌症。我的診所每天來咨詢的癌症患者也很多。